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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旗编办开展政府职能部门“三定”规定 职责梳理工作积极有序进行
时 间: 2017-06-30        来 源: 太旗编办
   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,为使政府职能部门“三定”规定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衔接,与权力清单相对应,确保“三定”规定与本部门职责和上级业务部门职责相一致,促进政府职能转变,规范权责运行。
    太旗编办从5月份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职责梳理工作,目前已对住建局、食药质监局、卫计局、环保局、农牧业生态保护局、交通局、安监局、民族局、公安局等9个政府执法部门进行了梳理,职责梳理清单已返回原单位,下一步要求各执法职能部门对照职责清单和上级业务部门衔接对应,审定后报送编办,目前梳理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进行中,此项工作预计八月底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