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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办学习培训制度
时 间: 2015-11-11        来 源: 多伦县编办
    一、编办工作人员应不断加强理论学习,努力提高对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,更新观念,与时俱进,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,特别是提高文字工作能力,把编办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。
    二、编办机关每两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。学习时编办工作人员无故不得缺席,确需请假由主任批准,全年无故缺席三次或请假五次者,当年不得评优。
    三、学习的主要内容为理论文献、上级文件、领导讲话、报刊重要文章和党的知识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等。
    四、学习形式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,集体学习以文件政策和上级统一安排的内容为主,个人自学以机构编制业务知识为主,可根据自已的实际补缺补差。
    五、鼓励工作人员自学和函授学习,每位同志定期制订学习计划,全年写学习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。不定期召开座谈会,交流学习心得体会。
    六、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盟机构编制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,学习结束后,要撰写学习培训总结。
    七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,结合工作开展调查研究,每人每年撰写1—2篇有份量的理论调研文章,对调研课题有转化成果的,将给予奖励。
    八、编办领导不定期调阅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,检查调研、宣传成果,通报学习情况,把学习成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